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16:34 发现新物流
3月9日,《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京津冀三省市将协同防治大气污染,重点整治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车排放不达标的问题。
加强机动车监管力度
京津冀三地实行协同防治
《条例》要求: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外埠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产企业及零部件厂商应当配合开展在用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
建立京津冀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
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
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重污染天气应对、科研合作等方式。
销售企业、检测机构、车主都该负责
河北尾气超标强制报废
检测机构造假罚款50万元
此外,对于监测机构造假问题,河北有着更加严厉的处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在未来。对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的尾气排放超标问题,从监管到处罚都将越来越严格,希望卡友们早做准备。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