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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第二届)中国物流服务平台发展年会暨网络货运高峰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8日16:14

物联平台字[2019]134号
关于召开“2019(第二届)中国物流服务平台发展年会暨网络货运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都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物流平台及网络货运的健康快速发展,我会拟于2019年12月12-14日在青岛召开“2019(第二届)中国物流服务平台发展年会暨网络货运高峰论坛”。会议以“网络货运推进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事业部
协办单位: 山东齐鲁云商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
       青岛市物流协会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12月12日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3-14日
会议地点:青岛李沧绿城喜来登酒店、青岛国际院士港
三、参会代表
青岛国际院士港中外院士;物流企业总经理(CEO)、信息化负责人;制造业、商贸企业的物流及信息化负责人;物流平台及供应链平台负责人,为物流平台(网络货运平台)提供各项服务的企业管理者;为物流产业链提供服务的企业高管;关注物流行业发展的专业投资机构负责人;行业协会、院校、咨询、培训机构及研究机构的专家,政府物流、供应链及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
四、会议规模
600-800人
五、会议主要内容
(一)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解读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和《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等三个指南文件
(三)发布《中国物流平台发展报告(2018-2019)》
(四)宣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团体标准
(五)分析我国物流平台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六)网络货运新政下,物流企业如何升级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七)网络货运新政下,无车承运人如何升级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八)分析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应用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网络货运平台的应用及市场前景
(九)诚信互联引领网络货运平台大数据发展未来
(十)平台经济下,车后服务市场的价值链生态
(十一)供应链金融促进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
(十二)‘一带一路’大物流与供应链生态圈建设
六、参会费用
参会代表220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餐饮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单位、政府部门、院校及科研机构优惠至1800元/人,交通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理。
开户名称:北京中物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200079533
七、联络方式
有关会议具体事宜,请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联系。
联系人:郑易非  王 卫
电  话:010—83775698,15901277360,13910807706
传  真:010—83775697
E-mail:cflpwlb@cflp.org.cn  710471443@qq.com
wangwei56top@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亿达丽泽中心3层 317室
邮  编:100045
附件: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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